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废水处理  工程师  信息  VOC  工艺流程  树脂 

省道214线疏勒至英吉沙公路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兰干收费站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6 15:10
浏览次数: 66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214线疏勒至英吉沙公路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214线疏勒至英吉沙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228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省道214线疏勒至英吉沙公路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兰干收费站(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本项目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州境内,路线起终点分别位于喀什地区的疏勒县和英吉沙县,途径克州的阿克陶县。主线路线起点位于疏勒县,设于原S214线老路起点,接G315线K3003+600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终点位于英吉沙县,接本项目英吉沙火车站连接线交叉口处(S214线老路K66+000),终点桩号为K63+500。主线长度为63.500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本项目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为兰干收费站工程,位于路线K18+000处,为336车道。监控楼建筑面积1296.11 m2,车库、水泵房、锅炉房、配电室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35.15 m2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招标范围为合同段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室外工程以及收费大棚、10KV外部供电、外部供水等项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工程内容表

监理合同段

对应土建施工标段

工程名称

工程数量

监理内容

SYLFJJL-1

SYLFJ-1

省道214线疏勒至英吉沙公路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兰干收费站

监控楼1296.11㎡(框架结构),附属楼535.16㎡(框架结构),收费大棚450㎡(钢柱式网架结构),室外工程(围墙、场地硬化、室外给排水、采暖等),10KV外部供电以及外部供水(凿井)。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合同段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室外工程以及收费大棚、10KV外部供电、外部供水等项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16715日开工,2017831日完工,总工期413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共计3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共1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房建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

区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进行了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1份,于2016526日至201661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53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6211100分,请在20166211000分至11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

邮政编码:830049

人:贾蓓红、艾尼

话:(0991)52830865283244

真:(0991)5283341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

邮政编码:830000

人:李海涛沙杰

话:0991-589231318999834760

真:0991-5892313

行政监督: (0991)5281014

纪检监察: (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
(交通建设管理局)

附件:监理公告附件_90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6526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