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用供水设备、监控中心、室外工程
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用供水设备、监控中心、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6T137(T01)
1.招标条件
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用房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东发改字【2014】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水设备、监控中心、室外工程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标段供水设备,二标段监控中心,三标段室外工程。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9897.22㎡。
2.3招标内容:一、二标段:设备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三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
2.5工程地址:东丰县。
2.6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2)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竞标的全套供水设备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安防资信等级证书;三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三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2投标人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三标段);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一标段);安防资信等级证书(二标段);(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持报名材料在吉林瑞成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三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彩宇宾馆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招标人: 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437-621499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传 真:0431-85199868 联 系 人:常延浩
版权所有: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吉ICP备05002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