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桂东县环境保护局的桂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HNCZYY2016-CG-05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3家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湖南中环龙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服务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HNCZYY2016-CG-05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C0908 | 桂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服务政府采购 | 壹 | ¥11000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4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1、要求供应商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经营范围包括环保技术服务;
说明:(1.1-1.3项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副本;
6、要求投标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经营范围包括环保技术服务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桂东县郴桂路36号(城管局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北京时间),地点为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时30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桂东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胡柳燕
电 话:0735-8622095
地址:桂东县桂东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郴州荥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艳华
电话:0735-8628598
地址:桂东县郴桂路36号(城管局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