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迁西县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 | ||
品目 | |||
采购人 | 县住建局 | ||
行政区域 | 迁西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27日 16: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5月28日 15:44 至 2016年06月03日 15:44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86号政务服务大楼负一层)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建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5-5623371 | ||
采购人 | 县住建局 | ||
采购人地址 | 迁西县城关凤凰西街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5-56144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5-5623371 |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迁西县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6010020004
项目联系人:郭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5-5623371
采购人:县住建局
采购人地址:迁西县城关凤凰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5614404
代理机构: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5623371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86号政务服务大楼负一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经营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3至2015年度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法人参加则不用此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原件;(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2、业绩要求: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以BOT方式运作、规模在1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业绩。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PPP模式社会资本方
备注:项目编号:QXZFCG2015C-18;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项目名称:迁西县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6010020004
项目联系人:郭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0315-5623371
采购人:县住建局
采购人地址:迁西县城关凤凰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5614404
代理机构: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5623371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86号政务服务大楼负一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经营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3至2015年度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法人参加则不用此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原件;(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2、业绩要求: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以BOT方式运作、规模在1万立方米/日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业绩。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PPP模式社会资本方
备注:项目编号:QXZFCG2015C-18;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详细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