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ZB02-2009-08501-01
招标编码:CBL_20090316_3582510
开标时间:2009-04-09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城给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盘发改投发[200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盘山县新县城筹备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盘山县新县城给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计划工期:2009年4月18日至2009年6月30日。
(3)招标范围:府西北路、府北二路西等给水干路及分支管,其中一期工程铺设给水管网长度约为2500米,管径为300mm-900mm(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9日13:3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09年4月9日13:3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盘山县城建局四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新县城筹备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于雅华 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0427-5803866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传真:0427-5803866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