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射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县城区建设规划并报经县政府批准,拟实施射阳县建设大道西延道路工程。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射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射阳县建设大道西延道路工程。
2.3工程地点:射阳县建设大道(海都路-机场路)。
2.4工程内容:沥青砼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
2.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5080万元。
2.6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6月。
2.9工期要求:180天。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定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员3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等)。
3.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且未在其它项目兼任五大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3.6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合同额不小于8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本项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
3.8拟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项工程对应类高级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8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3.9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3.10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3.11拟定项目组成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12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盐城市外施工企业首次参与本市招投标活动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已取得《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市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14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15本项目第一次、第二次招投标过程中,被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5.1.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5.1.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被招标人扣除):
5.2.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5.2.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无合法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被发现存有弄虚作假行为而提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5.2.3被确定为中标人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中标或拒领中标通知书;
5.2.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合法理由拒签施工合同。
5.2.5发现并被证实招投标期间出借或挂靠资质、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
5.2.6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在中标后立即组织实施的。
5.2履约保证金
5.2.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5.2.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2.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2.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若招标人确定分施工段施工,施工段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比例退还)。
5.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3.1中标人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
5.3.2中标人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间、方式: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方式及后果相同。
5.3.3中标人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时间、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退还。
6、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 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6.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6.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另承担并支付给发包人中标价20%的违约金,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7、工程款支付办法(5:3:2)
7.1工程整体施工工程款支付办法
7.1.1工程按期交工,交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7.1.2工程按期交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第二个春节前,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7.1.3工程按期交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并完成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各项工作,办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验收相关手续,第三个春节前,按审计审定总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7.2分施工段施工工程款支付办法
7.2.1每施工段合同估算价由跟踪审计部门确定。
7.2.2各施工段工程按期交工,交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施工段合同估算价的50%工程款。
7.2.3各施工段工程按期交工,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第二个春节前,再付施工段合同估算价的30%工程款。
7.2.4各施工段工程按期交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并完成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各项工作,办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验收相关手续,第三个春节前,按审计审定价格结清剩余工程款。
8、分段施工、分段验收
8.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段实施该项工程。
8.2承包人(中标人)按发包人(招标人)分段施工书面指令(开工令)施工。
8.3承包人(中标人)不得因发包人(招标人)分段施工时间跨度长短提出有关工期索赔。
8.4承包人(中标人)不得因房屋拆迁、坟地迁移、高压线路移位等矛盾导致的工期延误而提出任何有关工期索赔。
8.5发包人(招标人)发出开工指令的施工段,必须在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80天内交工。
8.6发包人(招标人)将按照各施工段分别组织竣工验收。
8.7承包人(中标人)不得对发包人(招标人)分段施工提出任何疑议。
9、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10、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10.1采用综合计分办法评标。
10.2评标委员会以百分制方式分别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并将每个投标人上述两项得分汇总,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0.3投标报价计分办法(满分90分)
10.3.1确定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A×K。K值为 95%、96%、97%三个数字当中的一个数字,并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2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5%、40%; K1 的取值范围为 96%、97%; K2 为 95% 。 Q2、K1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2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开标时随机确定上述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确定评标基准价的方法。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不得更改。
10.3.2通过评审,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计满分90分;其它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与之相比较,每高百分之一,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5分。每低百分之一,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1分。
10.4施工组织设计计分办法(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满足或基本满足本项工程实际施工需求的,计10分。评标委员会认定施工组织设计不满足实际施工需求的,计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确保按期完成本项工程的具体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确保完成本项工程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确保完成本项工程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1、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
10.5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10.6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1.1 招标公告发布:
11.1.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11.1.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1.3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1日。
11.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1.2.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7日8:00时至2016年6月1日18:00 时。
11.2.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11.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11.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夏正荣
联系电话: 0515-823401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1585108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