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16-05-3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普陀段)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发改审批【2012】188号文)批准建设。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普陀段的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起点位于蔡家岙,起点桩号K42+431.5,终点位于徐家村互通,终点桩号K49+318,本标段全长6.886km,本项目主线共设大桥419.1m/1座,中桥132.08m/2座,小桥50.08m/2座;徐家村互通共设大桥1164.15m/3座;涵洞20道。本项目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80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基宽度50m。
2.2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2.3招标范围: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普陀段)实施的主要内容为一级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环保工程等;主要检测项目为交(竣)工的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桥梁荷载试验。
2.4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试验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浙交监〔2015〕90号)。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 6月3日,投标人自行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宋经理,联系电话1895113683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6 月20 日14 时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代表(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关联成功,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开户名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分理处
账号:3300170625805250222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zsztbweb/)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和平村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580-2167916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乐科佩
联系电话:0580-202632313957216470(交通虚拟网:666470)
传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 2、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浙交监〔2015〕90号)。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
2011年1月1日以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交(竣)工质量检测任务(含桥梁荷载试验)。 |
注:1、业绩证明应附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 人数 | 资质资历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道路)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按一个合同段成功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交(竣)工质量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在60 周岁及以下;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结果为准),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
项目技术 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按一个合同段成功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交(竣)工质量检测任务(含桥梁荷载试验)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在60 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
试验检测 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道路或桥梁)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年龄在60 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注:
1、检测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检测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员)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
3、持有试验检测证书的人员,其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一致。
4、上述人员均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单位登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 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功能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1 | 登高车 | / | 台 | 1 | |
2 | 道路自动检测设备 | / | 台 | 1 | |
3 | 桥检车 | / | 台 | 1 |
注: 自有及新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投标人购买时的发票或设备有效计量检定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租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