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山镇杨梅涧污水主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山镇杨梅涧污水主管工程施工监理已经上级批准同意建设,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煤山镇,建设资金为补助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煤山镇杨梅涧污水主管工程全长2706米。本次招标主要包括管径400-630,管材采用PE100,PN0.8Mpa型,管道位于涧滩内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方包处理。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工程监理预算:约 12万元。
2.3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监理内容:煤山镇杨梅涧污水主管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等工作,协调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要求:申请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总监理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驻地监理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的,在监工程个数(含本工程)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
3.3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中的人员,具体办理要求和程序请咨询长兴县建设局建管科,联系电话:0572-602394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办事处(长兴县白溪大道513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兴县煤山镇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67287198
招标组织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72-6670880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煤山镇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