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涧头镇自来水工程
招标公告
东源县涧头镇自来水工程项目依照东发改【2016】20号立项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源县涧头镇自来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东源县涧头镇。
3、工程规模和内容:设计供水人口24202人,设计供水规模为5000m3/d。工程类型为II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水厂一座,水库到水厂引水管线长7.78km,配水线路总长29.335km。主要构筑物有:进厂桥梁及道路、孔室絮凝沉淀池、虹吸滤池、清水池两座及加药间一座,宿舍楼一座及配电房一座。工程核定造价为15254931.36元。(设一个合同段)
4、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6、资金筹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对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应为一级)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4、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不少于12人,具体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1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测量工程师1名(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水利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岗位证书的施工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造价员1名;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具有《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截图;
7、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公布为准;
9、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独立承担过且已竣工的单项造价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标注的金额为准)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应由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北京时间(下同)2016年 5 月 30 日~ 6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6:00持以下资料到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A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投入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社保证明和身份证;
4、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主要人员须附身份证、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岗位证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或职称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5、《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投标申请人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信息的网页截图;
6、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栏公布的投标人已通过终审的网页打印件;
7、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收款收据(原件备查);
8、投标人工程业绩的《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1)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指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所属单位近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印章,并提供查询路径,查询不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2)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3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3)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报名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除外)统一在资料核对后退回。
四、资料核对及资格审查方式
1、招标人于2016年 6 月 3 日16:00,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分别进行资料核对(以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规定内容为准),投标人请于2016年 6 月 3 日下午4:30在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拿回资料原件,并购买招标文件。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招标人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 5 月 30 日8:30至2016年 6 月 3 日16:00(到账时间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户名:东源礤下岗电站涧头镇自来水厂;开户银行:广东东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涧头支行,账号:8002 0000 0086 30195);并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东源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投标人须知
1、由于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复杂工期紧张,投标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一人一岗于2016年 6 月 7 日上午10:00到东源县涧头镇人民政府集中,统一到现场进行勘察(费用自理),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经业主确认。如未按要求勘察现场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联系人:张生 13829392793)
2、投标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开标前,提供东源县人民检察院(0762-8836689)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投标企业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联系人
报名地点: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0762-8831532
招标单位:东源礤下岗电站涧头镇自来水厂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13829392793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