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警用电动自行车(河西)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警用电动自行车(河西)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64116020294
二、项目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2016年5月17日
四、谈判日期:2016年5月26日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飞鸽集团经济协作服务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通鸿路财鑫道11号
3.成交金额:19.98万元人民币
六、谈判小组名单:张宝昆、赵秀兰、杨斌(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贾劼、刘寅
2.联系电话:022-2355662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釆购人地址:天津市湖北路8号
3.釆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滨 2332078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七、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