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6150169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营口市盼盼路南端排水泵站迁移改造工程-厂区设备采购,已由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盼盼路南端排水泵站迁移改造工程》营口市发备[2015]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排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盼盼路南段。
2.2项目概况:雨污水合建式分流排水泵池一座(内设格栅机、雨水强排泵、污水提升泵等)、变配电室一座(内设变配电系统及自控系统等)及附属管道和暗渠等与本工程有关项目的所有设备采购与安装工作。
2.3本标段招标范围:
1)厂区内与本次工程有关的建、构筑物内(变电所内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的采购与安装除外)的机械、电气(低压配电柜内变频器、软启动器、开关等设备的输出端至现场设备)、仪表、自控等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等所有设备采购与安装工作。
2)厂区内所有机械、电气、仪表、自控、视频监控等设备相关信号的收集、整合、上传、调试。
2.4合同估算价为 350 万元。
2.5工期要求:盼盼路南端排水泵站迁移改造工程的整体建设工期为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7月31日。本次设备供货与安装合同的设备应在2016年7月18日前必须到场,必须在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提供2012~2014年的三个年度经财务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
(4)在过去8年(2008~2015年)中,独立投标人应完成过雨污水泵站或污水处理厂全部设备供货合同、并已成功运行了一年以上的业绩(至少4个业绩),并应提供相关合同和业主签发的验收证书及联系方式等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30日至2016年 6 月 3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类似业绩合同及业绩证明文件(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授权委托代理人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4.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7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 5 月 30日至2016年 6 月 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21 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授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远角一街2号
联系人:高松
电话:0417-4823329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 人: 张欢
电 话: 0417-3827055
传 真: 0417-382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