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给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济开发区高低压分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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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2016/5/30 | 发 布 站:喀什地区 | 联 系 人:何 兴 李玉琪 | 联系电话:18097965678 13899188108 | 工程地址:喀什市 | 建设单位: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0 | 计划投资(万元):567.9 | 类 型:施工 监理 | |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 报名起始日期:2016/5/30 | 报名截止日期:2016-06-03 19:00:00 | 开标时间: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质序列 | 要求资质专业 | 等级 | 施工总承包企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三级及三级以上 |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 | 建造师或总监建造师/监理师 | 专业 | 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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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喀什经济开发区给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济开发区高低压分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由喀市发改项目【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管材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给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济开发区高低压分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2.2建设内容:改造配套管网总长度5045米,管材材质为:钢丝网骨架及球墨铁管,管径为DN300、DN400管,更换水泵及电力电气设备及土建。 2.3建设地点:喀什市 2.4工程投资额:567.9万元 2.5计划工期: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6本项目招标四个标段:第一标段:老泵房电气电力及水泵设备改造;第二标段:管材;第三标段:5045米管网施工;第四标段:监理 2.7 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企业主要人员及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十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 3.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的有效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1-3)项可为三证合一证件。 (4)生产许可证; (5)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单独提供); (6)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本次招标只接受厂家直销或新疆一级总代理为投标单位。 3.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总监证(市政专业)。(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企业主要人员及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十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 3.4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窗口处报名、备案并接受监督;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均为原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要求报名的投标企业请按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的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喀什市 邮编:844000 联系人: 阿不力米提 联系电话:13150448501 招标代理: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夏马勒巴格乡八村(团结路168号辰丰楼) 邮编: 844000 联系人 :何 兴 李玉琪 电话:18097965678 13899188108 监督单位: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 2814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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