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管理用房空调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YC-CYCK-3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12]2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理用房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管理用房空调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定路南侧。
2.3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4.34亿元人民币(含土地购置费2700万元),建筑面积 4.8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77.79566万元。
2.4计划工期: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10月20日,11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和通风系统设备管道采购及安装;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是变频多联机空调设备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2013、2014、2015)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3.8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31日至2016年 6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须提供所在单位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 6 月 22 日 9 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广场
联系人:于大恒
电话:0431-820066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陶情冶、张媛
联系电话:0431-81672010、87990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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