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廉江市河唇镇污水处理设备配套管网工程(一期)。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为红荔路、五一路的排水管网系统,工程造价为4878165.37元。
工期:180 日历天。
工程地点:廉江市河唇镇镇区范围。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
报名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500 元(含密封袋),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陈思伟13420198207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7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含调休假日)。
开标时间: 2016年 7月 28日9:30时。
一、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6)本招标工程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7)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参加建设项目投标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联系部门: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六楼),联系人及电话:蔡小姐0759-6522091、林先生0759-6522061,办理时间:星期二、星期四。)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建筑企业和个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三、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用A4纸规格,投标申请表作封面装订成册(投标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附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