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城乡统筹试验区化小庄道路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 阜阳市城乡统筹试验区化小庄道路改造工程
1.2 项目编号: FGGJ-GC2016-168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综(2016)61号
1.5 招标人: 阜阳市颍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泉区
2.2 建设规模: 颍泉区城乡统筹试验区化小庄道路改造(混凝土路面铺设、下水道改造等,道路长度约1000米)。
2.3投资规模: 约 210万元
2.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标段划分: /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正在担任项目经理。
3.3 信誉要求: /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6 年 5 月 30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服务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3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颍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訾涛
电 话: 0558-2282025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1楼
联 系 人: 巩彦
电 话: 0558-2238259 18955855780
电子邮箱: ahjyzj@126.com
2016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