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JKCP-2016-00151
三.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苍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 台(套) | 2 | 100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
序号 | 产地 | 品牌/厂家 |
1 | 德国 | 无品牌要求 |
2 | 新加坡 | 无品牌要求 |
七.申请理由:
见论证意见附件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丁玲 | 主管药师 | 苍南县药检所 |
2 | 陈舜湖 | 高级工程师 | 苍南县环保局监测站 |
3 | 林原木 | 高级教师 | 苍南县职业中专 |
4 | 刘小平 | 中级 | 苍南县质检院 |
5 | 赖丁宇 | 高级 | 苍南县市场监督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见论证意见附件
论证意见附件:
九.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78599
传真:0577-64719599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幢20号一层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