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滨江校区超市进行招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经营者参与投标。
一、招商项目: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超市,经营范围主要为食品和日用百货类等,禁止销售香烟。
二、经营服务期限:2年。
三、招标底价:本标的底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低于底价者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并有综合商品类经营资质或批发、零售日用品、食品等的大型连锁超市(特指全国或省内连锁)的直营店或加盟店;
2、具有独立、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食品卫生等民事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每天9:00—16:00,双休日除外)到浙江警察学院警务保障楼414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征》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15日9:00在浙江警察学院警务保障楼308会议室开标。
七、 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浙江警察学院
邮编:310053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8778 7048
浙江警察学院
2016年5月31日
投标须知
一、招商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1、我校师生实行警务化管理,该超市是滨江校区内唯一的食品百货零售店。目前全日制在校师生3200余人。此外,学校每年承担各类培训7000余人次。
2、本项目营业用房位于校园西面,面积约190平方米。
3、水、电等基础设施由学校负责接入室内,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数定期缴纳(不计入投标商务报价)。
4、超市门面和内部装修装饰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可进行必要的装修装饰,超市内货架等经营用设施物品自备,承包结束后自行处理。
二、对中标人的要求
1、商品定价:统一配送的商品执行大型连锁超市的价格管理体系;自采商品(水果、速食食品)不得高于周边高校内的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
2、中标人须自己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外包。
3、中标人须自行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浙江警察学院”校名。
4、所有销售商品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索证齐全,不得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
5、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无条件接受学校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6、经营服务期内学校将组织日常检查,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学校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投标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单位取得联系。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应包含投标函、投标报价表(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情况介绍、以往经营中在质量、安全、卫生、信誉等方面的荣誉材料、经营规划(人员配备情况)以及财务测算、安全卫生措施、服务承诺措施等,并作出实质性响应。
3、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标准的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装入文件袋密封,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封面、封条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材料名称及通讯地址等。
5、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若正本、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否则招标人将当场拒收投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报价50分,资信10分,服务承诺措施40分。
(一)商务报价分(50分):所有合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商务标的基准价。
1、等于基准价的商务报价得50分;
2、高于基准价,每高0.5万元减0.5分,最多减至30分(不足0.5万元按0.5万元计);
3、低于基准价,每低0.5万元减1分,最多减至30分(不足0.5万元按0.5万元计)。
(二)资信分(10分):
1、目前经营情况介绍(3分);
2、以往经营中在质量、安全、卫生、信誉等方面的荣誉材料(5分)
3、投标文件制作(2分)
资信分按照评标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公式为:
资信分=(评标成员评分合计数﹣最高分﹣最低分)/(评标成员人数-2)
(三)服务承诺措施(40分):
1、经营规划3分
2、人员配备6分、(要求至少配1名超市负责人,4名服务员,且负责人每月到岗24天)
3、财务测算等情况(3分);
4、自采商品的进货渠道和定价原则(6分);
5、安全卫生管理(6分);
6、规范化的员工队伍管理和服务质量保障(5分)
7、服务优惠措施(7分)、
8、创新(4分)
服务承诺措施计算方式同资信分。
(四)综合得分计算: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报价分+资信分+服务承诺措施。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评分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五、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标单位确认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招标单位将在本单位的内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其它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单位交纳人民币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如未发现违约情况,由招标单位全额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用支票或汇票支付:
收款人名称:浙江警察学院工会委员会
帐号:1202021409014415766
开户行:工行钱江支行
六、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
1、未密封的;
2、超过开标时间送达的;
3、与招标文件内容有重大偏离的或其它足以影响招标公正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