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经区白云路等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2016BJCZ059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5月26日
标段名称:合经区白云路等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任务1:合经区白云路等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
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义井路缤纷南国办公楼16-18楼
中标费率:4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设计服务一批。
项目经理:/
企业业绩:(1)合肥新站区大众路工程(包公大道-梅冲湖路)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4月,工程投资额44312.98万元;(2)合肥新站区梅冲湖路工程(喻湾路-大众路)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4月,工程投资额59301.11万元;(3)桐城市同安路(日华广场-月辉广场)道路改造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1月,工程投资额20000万元;(4)合肥市淝河大道(重庆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9月,工程投资额13571.61万元;
任务2:2016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设计库:
入围单位一:
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义井路缤纷南国办公楼16-18楼
中标费率:4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设计服务一批。
项目经理:/
企业业绩:(1)合肥新站区大众路工程(包公大道-梅冲湖路)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4月,工程投资额44312.98万元;(2)合肥新站区梅冲湖路工程(喻湾路-大众路)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4月,工程投资额59301.11万元;(3)桐城市同安路(日华广场-月辉广场)道路改造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1月,工程投资额20000万元;(4)合肥市淝河大道(重庆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9月,工程投资额13571.61万元;
入围单位二:
中标(成交)人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中标费率:4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设计服务一批。
项目经理:/
企业业绩:(1)巢湖市凤凰山路(紫薇路-潜川路)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8月,工程投资额10500万元;(2)合肥经开区空港示范区团肥路西段及二桥连接线等5个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5月,工程投资额146500万元;(3)合肥市巢湖南路(繁华大道-锦绣大道)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2月,工程投资额55011.7万元;(4)合肥市合淮路(西二环-新206)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2月,工程投资额109943.84万元;
入围单位三: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中标费率:40%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设计服务一批。
项目经理:/
企业业绩:(1)安庆市2013年城市基础设施(部分道路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标段三环城东路(长风路-站南路),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6月,工程投资额47600.4万元;(2)金寨现代产业园衡山路(沿河路-曲塔路)、华山路(沿河路-响洪路)、石船路(梅山湖路-珠江路)道排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0月,工程投资额29446.9万元;(3)霍邱县光明大道综合改造(道路改造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3月,工程投资额12000万元;(4)安庆市外环北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4月,工程投资额223243.84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蔡勤毅,强昌林,贾维瑞,俞莉,张义权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地址:合经区翡翠路398号
联系人:李娜
联系方式:0551-638861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红兵 联系电话:0551-66223741
公示期:2016年05月30日至2016年06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