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受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泵站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泵站垃圾清运服务,最高限价为12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项目内容相符的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2015年6月10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分中心/部门(国企)分中心/水务集团/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身份证。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自2016年4月21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19530101040002193;款项用途: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环城东路968号1002室)。
十一、业务咨询: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国富;联系电话:0575-87008698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傅伟芳;联系电话:0575-87385809,传真:0575-87111005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