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HJZCG2016-F0504
三、采购预算:130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
本工程为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涉及搬迁安置人口247户931人;需拆迁各类房屋建筑面积49050.28 m2;工程总用地面积5758.05亩。征用土地总面积1277.40亩。同时还影响零星树木13394株;蓄水池23个、低压输配电线路18.32km、汽车便道16.19km、便桥3座、供水管道2.00km;土炉窑1座;乡村企业单位3家、个体工商户5户;行政事业单位3家;工矿企业1家;环保基础设施2项;四级公路4.65km、公路桥梁2座;10kV电力线路9.87km、变压器4台;电视联网主干线1.00km、中继站、地面接收站1座;通信光缆48.60km、通信电缆18.23km、通信基站3座;1580kW水电站1处。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以上资质至少需要同时具备两项);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格。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行业注册证书;
3、具有近十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06年1月1日至今)3个及以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工作经验(提供合同原件);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连同其它资格审查材料一并递交;
5、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记录。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17:30
七、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21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金寨县财政局二楼213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江环北路
联系人:郑碧海
电话:13966290003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203室)
联系人:陈 宏
电话:0564-7359062 (传真)
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