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3607291605040201 招标编号: 赣建全(施工)招字【2016】第011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全南县南迳镇人民政府 | 招标工程项目 | 南迳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全南县南迳镇南迳村低坝仔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全发改字【2016】100号 | ||
项目总投资 | 258.73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95.99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本项目一个标段约95.99万元(管网工程约64.2万元,土建工程约31.79万元)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根据赣建招(2013)8 号文件执行).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部门不备案的提供社保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和开标到场时的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4)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5)赣州市外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 (7)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以上齐全原件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要求)或上传的资格标投标文件所含内容不全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400元/份,开标会现场收取,售后不退。6、本工程评标采用报价承诺法,招标控制价为:¥959849.54元(其中暂列金及暂估价为0元), 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873463.08元(其中暂列金及暂估价为0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7、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未解除限制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8、建造师和“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实行一人一岗,否则一旦发现取消中标资格。9、关于新旧资质过渡期问题: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标准》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凡符合本工程资质等级要求的,无论持有新资质或者旧资质均视为符合要求。10、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2、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自行查看。 | 联系人 | 叶伟红 | 联系电话 | 15970032087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