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兴东路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兴东路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145号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41号文批准建设,对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兴东路进行改造,起点兴合村、终点八顷村,改造道路长2794米、宽4米,改造涵洞,铺设雨排管线,设置道路安全保护设施。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计划投资约209万元。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015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1、因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只有一个副本,可以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资料查验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5118 15263866527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河口区公证处
监督电话:0546-3660127388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