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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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招第16--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姚市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15]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余姚市河姆渡镇江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河姆渡镇江中村,生活污水处理共1388户。要求工期:150日历天,工程造价约1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除暂定级外)及以上资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159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其承接工程任务量符合有关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2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附件为①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②招标图纸。(①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由投标人自备)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须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贰拾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10:30时)。(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缴纳办法按余招中心[2014]3号文件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1日9:00时,地点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详见一楼大厅告示,余姚市丰山路18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检察系统查询,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单位及个人;
(2)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单位及个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公示的单位及个人;均以开标当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4)浙江省外企业未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验通过;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7.其它
(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保证金扣除制度,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足及更换实行违约金制度。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正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本招标项目将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影像考勤制度,具体按照《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北姚江路108号
电话:0574-62655616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人: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河沿路108号
电话:0574-62639486
传真:0574-62639489
联系人:任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