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090420_1010627850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三水工业园乐强大道(南乐公路-西乐大道)道路、排水工程监理,经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本项目的监理人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3.工程名称:三水工业园乐强大道(南乐公路-西乐大道)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4.工程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乐强大道
5.资金来源:自筹
6.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2552米,包括路面沥青铺设、人行道砖铺设及排水工程。
工程造价约4800万元
7.计划工期:从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全面完工为止,保修期两年。
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9.评标办法及取费标准:综合评分法;最高限价¥92.80万元。
二、招标内容:
三水工业园乐强大道(南乐公路-西乐大道)路面沥青铺设、人行道砖铺设、雨水管及污水管铺设等长约2552米的施工监理服务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监理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已按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三府办[2008]121号)办理了投标员卡。
4.投标申请人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员卡原件、投标员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上述资料须同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随即退还给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4月17日15时00分至2009年4月24日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87786316)参加投标报名。
5.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四、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的资料及资格预审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书、固定投标员证、固定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2006年至今承担的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汇总表,表后附各工程业绩证明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并提供业主固定查询电话,否则无效),要求道路工程及排水管道管径为DN1200mm或以上工程监理业绩长度不少于1.5公里。
4.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岗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近三年市政工程的工程监理业绩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报告等),项目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项目总监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
5.过去两年财务状况:2007年和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6.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注明“三水工业园乐强大道(南乐公路-西乐大道)道路、排水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封面及每一页加盖公章。报名投标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时请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报名投标人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预审资料不予退还。
五、报名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地点:
1、所有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 2009年4月27日15:00至 17
:00凭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报名回执送至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87786316)。
2、接收人: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携带所有资格预审资料复印件的原件核查。无原件核查或核查无效的该项资料无效。
4、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5、凡未按上述时间提供资格预审资料的,不予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预先填写“资格预审原件核查记录表”,递交预审文件时一并递交。此表格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预审办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当报名单位超过5家时,评审小组从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综合实力、项目总监业绩等方面进行符合性审查;经评审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用摇珠办法产生12家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超过5家但不足12家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通知与确认: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公司将以书面或传真等形式,将选择投标单位结果通知报名投标人,请投标单位在接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在通知书上盖本单位公章确认)。(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不确切而造成无法联系,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八、领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时间与办法
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57-87380899 电话:0757-8380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