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液氧供应维保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技术要求等)
1.现有2只各为10立方米和5立方米的液氧储罐及配套的汽化器、管道等。中标单位负责上述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测和液氧供应,负责向首钢医院及四个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瓶装医用气体,运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医用气体钢瓶的充装、更换与校验检测。
2.合同期间液氧及特殊气体由中标单位供应,医院提出用气需求时中标单位应确保气体24小时内供应到位,医院次月结算费用。
3.负责医院的供氧系统、吊塔、治疗带、特气设备的日常巡检、报修、应急事件处理,要求维修人员有24小时联系方式,遇应急事件确保2小时内到场组织抢修。
4.对医院供氧设备维护管理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对用气单位班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制订设备保养巡检计划及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5.对医院特气供应设备(空、负压机、冷干机等)提供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与响应,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空气滤清器、油气分离器、压力阀等零部件的完好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保证医疗正常秩序。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质: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医用气体〔氧(液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具有北京市气瓶充装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8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应具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章;
7、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销售或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投标内容
1. 上述相关资质材料,以及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廉洁承诺书。
2. 提供液氧报价,瓶装氧气40L、10L、氮气40L、二氧化碳、乙炔、氟利昂等气体报价。
四、投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6日
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总务处办公室
五、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总务处依据业绩、资质等方面确认三家单位参加投标,对未入围单位不作解释。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总务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57830417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