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排水设施看护巡查服务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排水设施看护巡查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157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
1包 | 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排水设施看护巡查服务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安保或类似业务经营许可,外地企业须出具东营市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掌握排水设施的基本工作原理和操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46600元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301室)。
3.方式: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保安服务或类似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须出具东营市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16年6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区新区2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954660726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301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许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546-8270778
业务联系电话:0546-8260152
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