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准格尔旗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三、采购金额(人民币元):1237510000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该工程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确定购买主体为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承接主体为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服务内容为准格尔旗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包括危旧房改造、街巷硬化、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等。购买规模为123751万元。 准格尔旗国资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9号楼,营业执照号码:91150622581788085T,法定代表人为张凤义。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牛建东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477-4211242 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勇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477-4211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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