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煤改电工程采暖设备入围招标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煤改电工程采暖设备入围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C2016-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禄 谷利
项目联系电话:010-618053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街甲28号
联系方式:寇焱 联系电话:010-69843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禄 谷利 联系电话:010-618053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九、招标内容:
选聘资质合格的企业入围2016-2018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煤改电工程采暖设备企业名录。负责北京市门头沟区域内安装、更换电采暖设备的工作。此项目为不保证入围企业在入围期间全部承担煤改电工程采暖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
此项目共分三包,第一包:蓄能电暖器;第二包:地源热泵;第三包:空气源热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十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1)投标人致函(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期内)(5)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提供)(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8)税收证明:投标人缴纳近3个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9)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11)国家认定的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