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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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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0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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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6-03

招标编号:HNZJC2016-GCSY- 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5] 2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洞口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口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2.2建设地点:洞口县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行政村)

2.3建设内容:洞口县所辖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分技术方案编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四个方面。

2.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项目总体要求的质量标准:通过省级环保验收。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者固体废物处置)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4拟任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资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近6个月201512-2016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且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内企业以开标当日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在招标所在地(洞口县)有在建项目的负责人,须完成在建项目验收后方可参与投标。(完成项目验收以取得具有验收资格单位出具的“验收审查意见”、“项目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报告”为准);

3.9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但投标人须具备处理及协调周边关系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即建造师,下同)持①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③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④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证或环保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原件)⑤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⑥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201512-20165月)原件201663日至201667,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办公地:洞口县沪昆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峰花园内办公楼三楼进行验证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 省外企业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资料。

(上述资料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洞口县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8073954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18573901333 15073990868

联系地址:洞口县沪昆高速公路出入口裕峰花园内办公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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