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央北路引水管道和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46.87%,国有非政府资金53.13%,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中央北路引水管道和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
2、工程地点:北起纬一路南侧华纺路路口,南至和燕路;
3、招标内容:规划用地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注:本次工程只针对中央北路引水管道和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地质勘察;
4、工程规模:该项目引水管道长约1.55公里、给水管道1.63公里,管道总长约3.18公里;
5、勘察工期:30日历天(包括出具勘察报告的时间,完成勘察任务后一周内提供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纸质及电子版)),详细勘察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6、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 6月 9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3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资格后审方法:
1、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副本核查)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4)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其它: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
六、评分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项目 | 得分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负责人 |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4分;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3分;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2 | 类似 业绩 | 6分 | 企业业绩:2011年5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或管线工程勘察任务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1年5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或管线工程勘察任务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 | |||
3 | 服务 承诺 | 5分 | 后续服务内容及承诺全面、可行,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 |
4 | 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 5分 | 主要评审投标人对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措施是否完善、合理。完善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 |
5 | 勘察 方案 | 15分 | 主要评审投标人对勘探点平面布置、勘探孔深度、取土和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测量、室内土、水试验项目样数等是否合理。完善合理。优:15分;良:13.5分;中:12分;差10.5分。 |
6 | 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主要评审投标人对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机械配备、后勤保障等是否合理。完善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 |
7 | 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 60分 | (1)当有效投标人≤5家的时,取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为A*95%,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0分;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l%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5<当有效投标人≤9家的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为A*95%,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0分;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l%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当有效投标人﹥9家的时,去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为A*95%,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0分;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l%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2、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项目中不予认可,如果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得分。
3、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虎踞南路58号
招标人联系人: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4015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冰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581352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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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央北路引水管道和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46.87%,国有非政府资金53.13%,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中央北路引水管道和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
2、工程地点:北起纬一路南侧华纺路路口,南至和燕路;
3、招标内容:规划用地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注:本次工程只针对中央北路引水管道和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地质勘察;
4、工程规模:该项目引水管道长约1.55公里、给水管道1.63公里,管道总长约3.18公里;
5、勘察工期:30日历天(包括出具勘察报告的时间,完成勘察任务后一周内提供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纸质及电子版)),详细勘察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6、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提供的材料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 6月 9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3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资格后审方法:
1、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副本核查)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4)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其它: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
六、评分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项目 | 得分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负责人 |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4分;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3分;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2 | 类似 业绩 | 6分 | 企业业绩:2011年5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或管线工程勘察任务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1年5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或管线工程勘察任务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 | |||
3 | 服务 承诺 | 5分 | 后续服务内容及承诺全面、可行,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 |
4 | 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 5分 | 主要评审投标人对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措施是否完善、合理。完善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 |
5 | 勘察 方案 | 15分 | 主要评审投标人对勘探点平面布置、勘探孔深度、取土和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测量、室内土、水试验项目样数等是否合理。完善合理。优:15分;良:13.5分;中:12分;差10.5分。 |
6 | 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主要评审投标人对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机械配备、后勤保障等是否合理。完善合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 |
7 | 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 60分 | (1)当有效投标人≤5家的时,取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为A*95%,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0分;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l%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5<当有效投标人≤9家的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为A*95%,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0分;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l%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当有效投标人﹥9家的时,去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为A*95%,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60分;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l%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2、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项目中不予认可,如果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得分。
3、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虎踞南路58号
招标人联系人: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4015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冰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58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