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节约用水户外公交车站、公共自行车站等户外媒体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0520]-5559号项目编号:MZCD-1605-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节约用水户外公交车站、公共自行车站等户外媒体宣传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五、采购内容:在全市公交车站、自行车站等公共媒体进行节约用水户外宣传;
户外宣传时间:2016年7月16日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广告的刊登发布,发布时间为从全部宣传画面的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2016年7月16日至2016年10月15日);
户外宣传媒体:全市公交车站、自行车站等公共媒体。
注: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受此限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3)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督管理机构):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传真:0756-2602075。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6年6月3日8:30起至2016年6月13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八、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01640048053001460(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09时3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6年6月24日09时30分。
4.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程女士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镜山路79号 |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
办公电话:0756-2262603 |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
传真: | 传真:0756-3323699 |
采购人: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