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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及城南水厂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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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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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9-05-13 11:13
浏览次数: 539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码:CBL_20090513_3717653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温岭市大溪及城南水厂扩建工程设计,招标条件已经管理机构备案,现公开发布信息。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大溪及城南水厂扩建工程设计
业主名称: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温岭市大溪及城南水厂扩建工程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二、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地址:温岭市大溪镇、城南镇
工程总投资:大溪水厂约4000万元、城南水厂约1000万元
工程概况:温岭市大溪水厂为异地扩建项目,水源为太湖水库,供水规模为4.8万m3/d,原水输水管道250米、DN900钢管,水厂用地面积15429?,包括综合池、V型滤池、送水泵房、加药加氯间、综合用房等;城南水厂为原址扩建项目,水源为桐岭水库、供水规模为1.3万m3/d,水厂用地面积8632?,包括综合池、重力式无阀滤池、加药间、配电间、仓库及机修间、综合楼、集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 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 )
设计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设计及咨询人员汇总表;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给排水专业高工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设计业绩;
6、与资格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没有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材料,可能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原件核查后退还给投标申请人。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要求
1、申请文件应按信息公告要求装订成册。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提交时间:申请人应在 2009 年5月19日上午8: 00?11 :00,下午 2
:30?5 :00将申请文件递交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超过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提交地点:申请文件需由交易员持有效《交易登记证》直接送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4、未取得《交易登记 》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查看。
五、投标资格的确定
招标人将根据《温岭市大溪及城南水厂扩建工程设计资格预审评分标准》,择优选取5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余报名参加单位不另行通知。被邀请参加单位应在接到邀请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
六、联系方式:
1、温岭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人民东路200号
联系人:殷建新      联系电话:0576-86178369
2、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民泰商业银行大楼19楼
联系人:范子云    联系电话:0576-86109756
3、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 168 号 . 温岭市民泰商业银行大楼 22 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762
附:温岭市大溪及城南水厂扩建工程设计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包括投标单位(40分)和投标项目负责人(60分)。
一、投标单位(满分40分)
(一)投标单位良好行为记录(10分)
1、与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乙级的,得6分;甲级的,得8分。
2、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且有效的(提供认证证书),得2分。
(二)招标人信任程度(20分)
1、招标人根据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企业诚信及其他有关情况,对投标申请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10~9分;二类:9~8分;三类:8~7分。
2、招标人根据代表投标申请人设计水平的相关成果资料,对投标申请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10~9分;二类:9~8分;三类:8~7分。
(三)投标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基本分10分):
1、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扣1分;
2、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的,每条记录扣4分;
3、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扣5分;
4、同一行为被列入不同档次记录的,按最高档次记录扣分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二、投标项目负责人(满分60分)
(一)投标项目负责人良好行为记录(共20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
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提供职称),得2分。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资格的(提供资格证书),加3分。
2、近五年有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经业主与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三个以上的,得5分;二个的,得4分;一个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3、获奖方面(提供相类似工程获奖文件及证明该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旁证材料):
上二年度内,获地市级设计成果奖的,得3分;
上三年度内,获省级设计成果奖的,得4分;
上四年度内,获国家级设计成果奖的,得5分。
在华东地区完成的设计获地市、省级和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在上述得分的基础上再加2分。
同一工程只记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最高计算至10分。
评分标准中所提到的各种奖项,如有分不同高低档次的,以该种奖的最高奖计分。
(二)招标人信任程度(20分):
1、招标人根据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诚信程度及其他有关情况,对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10~9分;二类:9~8分;三类:8~7分。
2、招标人根据代表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设计水平的相关成果资料,对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10~9分;二类:9~8分;三类:8~7分。
(三)投标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基本分20分):
1、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扣3分;
2、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的,每条记录扣10分;
3、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扣15分;
4、同一行为被列入不同档次记录的,按最高档次记录扣分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
三、说明
1、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成果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2、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的,须提供合同原件。
3、评分标准中所提到的各种奖项,如有分不同高低档次的,以该种奖的最高奖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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