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质监站-检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692-169B0442005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6月4日至2016年6月13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0692-169B04420054。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质监站-检测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2599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5、采购预算:112.5700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需求)
(1).检测设备(产品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 供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9号。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货物的交付使用,按采购方要求分批供货。
(4).本次招标货物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管道安全探测仪、管道质量检测系统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关于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此项】;
③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④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中心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2、温馨提示: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如未能及时注册导致招标结果不能发布,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 时30分;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307室;
11、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 时30分;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307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郑工(招标四部)采购人联系人:曾工
电话:020-66341984、66341857;电话:020-86337367;
传真:020-66341796;传真: 020-8633736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9号;
邮编:510045;邮编:51040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服务费、标书费)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