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文化活动中心屋顶防水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有施工装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漯河市文化活动中心屋顶防水处理项目;
二、招标编号:漯采谈判采购-2016-41号
三、招标内容:屋顶防水处理(具体要求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领取有合格工商营业执照,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五、招标文件索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8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2室(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院内)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以上两项须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副本两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3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现场查看事项:
1、现场查看方式:统一查看
2、查看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之前在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3室集合。
3、单位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939550288
注意事项:请各投标单位投标授权代表按时到场,过期不候。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3会议室
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62276
十、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
十一、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