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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内蒙古自治区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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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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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内蒙古自治区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内蒙古自治区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JDXSJC-DH-16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翠

项目联系电话:150478764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

地址:内蒙古水文总局地址是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20号

联系方式:何桥 电话:0471-49171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文翠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计划工期

GJDXSJC-DH-1608-01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内蒙古自治区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第1标段)

1)为新建监测井购置和安装水位监测仪器设备;2)设备安装调试(含仪器设备送检、井口基础处理,仪器设备送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产品抽样检验测试实施办法》(地下水[2015]75号)执行);3)仪器保护设施、标示牌、水准点采购(建设)和安装。分布在巴彦淖尔市,共需要一体化浮子式水位计77套,井口保护设施77个、标示牌77个、水准点77个,以及全部设备安装。

137.78

计划工期:9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1日

GJDXSJC-DH-1608-02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内蒙古自治区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第2标段)

1)为新建监测井、改建监测井购置和安装水位监测仪器设备;2)设备安装调试(含仪器设备送检、井口基础处理,仪器设备送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产品抽样检验测试实施办法》(地下水[2015]75号)执行);3)仪器保护设施、标示牌、水准点采购(建设)和安装。本标段主要是分布在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以及乌兰察布市等7个盟市,共需要一体化压力式水位计183套,井口保护设施183个、标示牌183个、水准点183个,以及全部设备安装。

406.85

计划工期:24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

GJDXSJC-DH-1608-03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内蒙古自治区监测站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与安装(第3标段)

1)为新建监测井、改建监测井购置和安装水位监测仪器设备;2)设备安装调试(含仪器设备送检、井口基础处理,仪器设备送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产品抽样检验测试实施办法》(地下水[2015]75号)执行);3)仪器保护设施、标示牌、水准点采购(建设)和安装。本次招标内容涉及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以及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市,共需要一体化压力式水位计230套,仪器保护设施230个、标志牌230个、水准点230个,以及全部设备安装。

505.43

计划工期:24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国内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型式检测证书及相关手续。(3) 拟投标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且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示的供应商名称或其生产设备的分公司的名称(须提供与供应商隶属关系的证明,股权关系除外)及产品型号、名称、规格必须与检测合格的仪器一致。(4) 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给委托招标人不低于本次招标仪器设备总套数10%的整套产品作为备品备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但不得少于整体工程验收后12个月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6) 投标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和犯罪记录。(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缴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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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东达假日酒店5楼VIP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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