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银亮线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66-164022SG0003/02
招标项目名称: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1#银亮线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2#银亮线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独立企业;
2、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棒材银亮线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如投标人不具备棒材银亮线的生产能力,则应得到货物的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0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已投入使用的棒材银亮线或单体设备(指剥皮机)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及制造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主体设备的投标人为牵头人,负全部责任。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06-03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4000/$600
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元/包或者600美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付邮费境内100元人民币,境外100美元。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合法经营证明文件(如为国内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或全彩扫描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编订成册递交。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方可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06-24 09: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石家庄市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 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 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联系人:许占涛
联系方式:0311-869126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付勇
联系方式:0311-83086971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CHINA CONSTRUCTION BANK HEBEI BRANCH
账号(人民币):63712010200479
账号(美元):214130618801261010000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