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安全工作,排查和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教后勤〔2016〕14号)及市教育局要求,决定从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目标是通过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特重大事故,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
二、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汉语
副组长:刘瑜 张瑞建 谢伟
成员:各处室、系部负责人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省厅制定的本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等要求,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协调配合综治、公安、文化、工商、环保等部门,检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治理工作。(牵头部门:保卫处)
2、对学校危险化学品和依然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情况,对危险化学品是否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柜储存、双人双锁;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耗、收、验等事否有专人记录、定期清点、账物相符,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源流出而发生事故。(牵头部门:基础部)
3、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提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落实情况。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宿舍和教师公寓内的违章用电,对老化的电网设施要及时改造,消除火灾隐患。
(牵头部门:总务处、保卫处)
4、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牵头部门:保卫处)
5、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梯、锅炉、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坚决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牵头部门:总务处、电教中心)
6、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对学校校舍逐校、逐栋进行拉网式排查鉴定,做到不留死角。
(牵头部门:总务处)
7、对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学生实习实训、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检查,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
(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就业处、保卫处)
8、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管理等工作。要严把食品进货关,对编制、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事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牵头部门:膳食处)
9、对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安全课程的准备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组织筹备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地震、消防等应急演练的准备情况,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开展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各系部)
10、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牵头部门:保卫处)
11、对公寓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办法,是否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是否做好防止火灾、失盗、违规用电等有关工作。(牵头部门:总务处)
12、对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牵头部门:保卫处)
四、时间和方式
1.此次专项行动从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同学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起来,一并布置、一并排查、一并整改。9月初同开学安全督导检查同步开展一次全面阶段性排查、总结上报;12月份结合寒假安全工作再安排一次全面排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针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马上采取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对于部门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自身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坚决杜绝重大恶性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与督查、问责相结合。学校不定期组织督查,及时对工作完成不到位者进行问责;强化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展缓慢、不认真履职的通报批评。
4.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加与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5.认真总结,畅通信息。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大检查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联络员:杨明(电话:250555113467281621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