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6-042下达编号:FJ[GK]201603210152
3、采购人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联系方式:0591-22863050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杨淑芬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6月2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5年6月2日](招标编号:FJGC-G-2016-042)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宋强
电话:0591-22863050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8.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州闽嘉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第3.1.4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福建瑞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第3.1.4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厦门市开环保洁工程有限公司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2条款、第3.1.4条款、第3.1.5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省业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福州绿通环保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正轩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8.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9、废标情况说明:
9.1福建省业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总价为2252616元,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本项目采购人预算价89.4万元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规定,福建省业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福建省业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9.2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9.3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评标委员会成员:游栋明、刘文银、乐智慧、薛亦玉、卢榕炜(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