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16-06-06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组织《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湖南省祁东县洪桥街道办文化路11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四、招标编号:0623-1675N3103562 五、招标项目情况: 此项目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投报1-3个标段。 标段一: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标段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 标段三:安全预评价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招标周期和服务地点: 1、服务提供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自然天数)内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拿到相关批文(或备案函),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周期的权利。 2、服务地点:湖南金叶烟草薄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改项目地。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标段一: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服务和财务能力,营业执照有效且涵盖投标标的物。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轻工行业)。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几年负责过的轻工行业业绩(2个及以上)。 4、2010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业绩。 5、投标人应出具其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必须包含其基本开户银行账号) 6、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服务和财务能力,营业执照有效且涵盖投标标的物。 2、投标人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项目负责人具有职业卫生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近几年负责过的轻工行业类似项目业绩。 5、2010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业绩。 6、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应出具其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必须包含其基本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按财政厅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指定使用的“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账号。 7、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安全预评价服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服务和财务能力,营业执照有效且涵盖投标标的物。 2、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乙级以上(含)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并并提供近几年负责过的轻工行业项目业绩。 4、2010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业绩。 5、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应出具其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必须包含其基本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按财政厅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指定使用的“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账号。 6、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的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工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根据所投标的提供相关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合同原件);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必须包含其基本开户银行账号,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财政厅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指定使用的“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账号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认证证书等。 八、招标文件的取得: 1、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13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6楼1611,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400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最小授标单位为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一至三个标段投标,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明确所投标段。投标人必须分标段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汇款底单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投标人须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 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 联系人:王 帅、张诗豪、熊慧敏邮编:410003 电话:0731-84556896传真:0731-84514579 邮箱:hnzb3@163.com 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 号:800080833102020 (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