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五华区后所城中村改造项目(金色领域小区项目)A1-1地块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华区后所城中村改造项目(金色领域小区项目)A1-1地块 建设单位:昆明万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五华区后所城中村改造项目(金色领域小区项目)A1-1地块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2万元。项目净用地面积15052.58㎡,总建筑面积98632.19㎡,(计容积率面积为74843.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843.19㎡,地下建筑面积23788.61㎡。主要建设3栋住宅楼(4#楼31层、5#楼33层、6#楼33层),以及地下停车场、水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 因子 | 环保对策措施 | 污水 | 项目施工现场建设了临时沉淀池,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冲洗和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抽排至周边的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及雨水沟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共设置了2个化粪池,总容积为200m3,均为100m3/个。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即:化学需氧量≤500mg/L、悬浮物≤400mg/L、动植物油≤100mg/L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A等级,即:氨氮≤45mg/L、磷酸盐(以磷计)≤8mg/L后经总排口外排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项目绿化等使用假日城市小区中水站中水。 | 废气 | 施工期间项目设置了专人负责施工场地的洒水工作,并根据施工强度及天气情况控制洒水频次,有效避免大量扬尘的产生;项目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均限速行驶;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加盖了棚布等。 废气主要来自于入住居民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垃圾收集桶的恶臭等。项目居民楼设置了内置烟道,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内置烟道于楼顶排放。项目进出小区的汽车将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因小区内车流辆不大,同时由于国家对新出厂汽车废气排放有严格的限制标准,因此项目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地下停车场设置了抽排风机,通风口位于建筑楼顶,汽车尾气经车库通风系统抽排到建筑楼顶后自然扩散,对外环境影响很小。项目4#楼负一层独立设备间内设有备用柴油发电机1台,功率为400KW。此设备使用优质轻质燃油为燃料,且仅在停电时使用,产生的废气少。废气经水洗后,排入大气自然稀释扩散,因此发电机燃油废气影响不大。项目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有效防止恶臭气体形成。 | 噪声 | 项目施工期间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对设备保养和维护,采取了减振措施,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项目施工时尽量避开了午间及夜间休息时间,同时产噪设备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分散,且远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项目施工期间使用了商品混凝土,未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噪声主要来源为社会生活噪声、基础设施噪声(水泵、地下车库通风风机、变电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区进出汽车产生的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主要为居民生活产生,声级一般都不高,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基础设施(水泵、地下车库通风风机、变电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置于地下层独立设备房内,电梯提升机位于高层顶楼的提升机房内,同时项目还加强了整体绿化,通过墙体隔声、绿化隔阻、吸声等措施进行噪声降噪处理。另外,项目区设有限速、禁鸣标识,车辆进出项目区均低速行驶,项目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 固体 废弃物 | 项目施工人员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置了堆放场所进行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开挖的土石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及道路绿化用土;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收集并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等。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由项目区内设置的带盖的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6年05月27日至6月2日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五华区后所城中村改造项目(金色领域小区项目)A1-1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五华区后所城中村改造项目(金色领域小区项目)A1-1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