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h-lx2016016
1、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的河桥湾污水接管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为:鹅湖镇;
(2)工程规模:约35万;
(3)工期:工期为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
(5)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100%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次招标的河桥湾污水接管工程中的1个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且入围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休息),报名经办人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标明联系电话,否则报名无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 2016年2月~2016年4月为项目经理及授权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不受理邮购,报名成功与否不以拿到资格预审文件为准。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河桥湾污水接管工程”字样。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6年6月16日14:00-15:00送至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处,资格预审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与报名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不合格费用不予退还。
7、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8、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家时,采用以下方法中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方法一:在(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抽取,抽取的申请人限定为家。
方法二: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拟派投标项目经理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确定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家(含),则招标人首先应当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之后才可以通过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办法仅适用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9、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0、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11、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3.1万元。
12、投标文件应严格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路晶石国际中心A座6楼601室
联系电话:88213531传真:0510-88213531
联 系 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