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项目编号: | 0651-160815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包头市昆都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昆发改审批字[2016]12号 |
所属行业: | 其他,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6年06月03日 00:00 |
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6年06月30日 00:00 |
原开标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16-07-15 |
变更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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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招标招 标 公 告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设备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项目的建设法人,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0651-160815 2. 招标项目的性质: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1)彩色印花钢板实验线的废气处理系统及固化炉。(2)设备加工制造及参数详见设计原理图。(3)设备加工、装配精度以及设备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4)单体设备质量控制由设计方参与监制验收。3.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设计单位,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上述设计内容; 3.2潜在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及以上;3.3潜在投标人具有行业内同类业绩(含改造项目)5个以上(含5个);3.4潜在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5潜在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投标;3.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报名。4、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30日17:00前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01室)5、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份,需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5.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3企业税务登记证;5.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可由“三证合一”代替)5.5行业内同类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5.6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7投标企业获得的专利证书、获奖证书;5.8近三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5.9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6、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7、投标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30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8、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账 号:06020025192000966739、投标截止及开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化,以书面方式告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官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11、联系信息招 标 人: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联 系 人:颜音强 辛硕联系电话:0472-2627768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座1001室联 系 人: 宗丽女士、 陈秀玲女士 电 话:0472-5217609、13644816923电子邮件: nmzbbt@126.com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人_ (姓名)系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印刷字体):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刷字体): 委托代理人(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委托代理人(签 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身份证 被授权人身份证 年 月 日附件2:投 标 回 执致: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 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特此函复,并随函附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名称](公章)2016年 月 日投标人名称 联 系 人 (印刷体) 签字: 电 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E-mail 报名资料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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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 郑勇 |
地址: | 包头市钢铁大街正翔国际B8座十层1001室 |
邮编: | 014000 |
电话: | 0472-2795049 |
传真: | 0472-5217609 |
电子邮件: | nmzbbt@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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