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泵站维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泵站维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15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个包 | 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泵站维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7025.2元/年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方式: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4、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两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9日08时30分至2016年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2号楼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8954660726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人:李海鹏
业务联系方式:0546-8270152
报名联系方式:0546-8270778
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进行公证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