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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窦店镇污水处理总厂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材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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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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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9-05-27 10:21
浏览次数: 533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码:CBL_20090527_1011367973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北京
详细内容:
房山区窦店镇污水处理总厂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材料)招标公告
1、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建的房山区窦店镇污水处理总厂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京发改【2008】307号文批准建设,上报我区水务局(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对其工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单位。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为: 窦店镇污水处理总厂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中包含的混凝土管、pvc管及管件等材料招标
2.2 建设地点为:房山区窦店镇
2.3立项文号为:京发改【2008】307号
2.4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类似工程供货经验;
3.6省级及以上检疫检验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
4、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人对上述招标项目独立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潜在投标人可于2009年05月27日至 2009年06月0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产品的检验报告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备案)。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8、本项目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8号301室
邮政编码:102488
联系电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847
联 系 人:刘莹  吕晓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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