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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赤溪街道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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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0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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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兰溪市赤溪街道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污水重力管HDPE双壁波纹管长约2000米,压力提升管PE管长1100米,提升泵站2座,150m3污水集水池2座及配套工程等,建设地址位兰溪市赤溪街道计划于201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兰溪市人民政府赤溪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溪市人民政府赤溪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污水重力管HDPE双壁波纹管长约2000米,压力提升管PE管长1100米,提升泵站2座,150m3污水集水池2座及配套工程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38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1.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

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单位已办理进兰施工备案,具有《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合同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3 6 21 日起至 2016 6 2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66 日—20166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 时至5:00时。

2.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光盘每张1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3.《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4.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6.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提交原件(除资质等级证书外)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630 9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

联系 人: 盛先生龙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5791565186057907220579-88889008

兰溪市人民政府赤溪街道办事处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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