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本工程批准单位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以肇交基[2015]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德庆县公路局,建设资金由德庆公路局上缴财政专户的资产处置收入中解决,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位于德庆县,项目起点位于德庆县高良镇K20+695(旧高良公路养护站门前),终点位于K21+784.5,路段全长1.0895km,建安费用约238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以路面改造为主,维持原有道路标准,公路平面维持现有路线走向、路基宽度基本不变,水泥砼路面,对路基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工程等进行完善修复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对具体的施工桩号进行调整、对技术方案进行调整,投标人需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2.3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或省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资格(省外一级)(有效期外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附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述两款规定的按废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①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6日~6月13日(工作日)10:00~11:30,15:00~16:30,在德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德庆县德庆大道16号旁),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2012~2014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件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按顺序A4纸编目录及页码成册,一正两副,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写上与原件相符,上述资料原件核查后退回。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含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图纸费用8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江日报》、广东建设信息网、德庆政府门户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介发布。
四、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德庆县公路局
地 址:德庆县德城镇环城路62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8-7765880
7.2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9号肇宇大厦609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8-2728889-2016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