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Y-NMXD1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受中国黄金集团委托,就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招标人: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 包头市九原区 阿嘎如泰苏木。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3、完工日期:投标人提供最短完工日期。
4、交验方式:交钥匙工程,用户施工现场验收。
5、招标内容:
招标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安装地点 |
井下水泵房无人值守系统 | 1 | 套 | 东柏树矿东13号脉井下 |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7日17:00前将标书费电汇底单扫描件发送至chinagolddqjc@163.com【同时注明联系人的相关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电子邮件主题以“(潜在投标人名称)+(拟参加的投标设备名称)+报名资料”的格式书写(未按格式书写的恕不予接收)。 招标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必须以潜在投标人名称电汇)【同时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售出不退。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人民币(必须以潜在投标人名称电汇)【同时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交纳至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帐户。
2、潜在投标人须于开标日期前5日前以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潜在投标人名称电汇;须在转帐单上写清所参加投标项目编号),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14时00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号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 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
2、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 和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http://www.chinajinyugold.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
邮编: 100101
联系人: 娄桂林
联系电话:010-84127806
传真(自动接收):010-84135671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润德支行
账 号:11001093901052507382
招标机构: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