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环境监测站《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基本情况: | |||||
采购人 | 玉林市环境监测站 | ||||
拟采购产品名称 |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 | ||||
拟采购产品预算金额 | 10万元 | ||||
二、申请理由:目前国内同类产品在产品性能和使用功能上无法同时满足医院需求。 | |||||
三、专家论证意见: | |||||
目前国内同类产品无法同时满足该采购单位的技术要求,且该采购单位原来已经采购了三套进口空气自动监测设备,为了保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的统一性,保证空气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数据传输的可靠性,采购人要求增添的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同样为进口设备,且该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的产品,因此该单位要求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恰当,建议同意采购进口产品。 | |||||
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工作单位 | |
1 | 蓝亦丹 | 男 | 工程师 | 广西地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2 | 唐建忠 | 男 | 高级工程师 | 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 | |
3 | 徐远金 | 男 | 教授 | 广西大学 | |
4 | 苏一帆 | 男 | 高级工程师 | 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 |
5 | 马中桂 | 男 | 律师 | 广西桂公明律师事务所 | |
五、其它事项: | |||||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玉林市环境监测站及玉林市财政局提出意见。 1、玉林市环境监测站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东路200号 联系人:谢华华 联系电话:0775-2825945 2、玉林市财政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玉林市建安街1号 电话:0775-2697961 2016年6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