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热源厂
烟气脱硫除尘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热源厂烟气脱硫除尘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6)79号
2、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热源厂烟气脱硫除尘设备,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脱硫塔设备采购、安装等
3、采购预算金额:¥5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万圆整)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⑵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锅炉烟气脱硫除尘)。
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6年7月4日8:30-9:00,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4日9:00,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13830162909
地址: 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解放路94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学涛联系电话:15097225056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9、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收款人: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行: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号:39003 0122 0000 34205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6月28日前到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注: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1、是否为PPP:否
报名详情:请登录http://ZB.4000937819.net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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