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利建招公字(2016)18-1号LJZCZ2016-046-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水库北路污水管线建设工程监理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6]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水库北路污水管线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
工程地点:利津县利津街道
工程规模:东起津二路东侧,西至津五路污水泵站,沿水库北路方向,全长1200米,横穿津二路、津五路南延道路以及三里河水系,建设一条直径600毫米污水管线。
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6.7万元。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路口往东1000米路北)报名。
报名监理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5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2、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0546-5621236 5686327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46-5629503
代理单位: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8605466194